
关于华泰柏瑞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
险提示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
《华
泰柏瑞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等有关规定,华泰柏瑞上证 50 指数增强
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,为保护基金份
额持有人利益,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基金管理人”
)特将相关情况提示
如下:
一、本基金基本信息
基金名称:华泰柏瑞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:华泰柏瑞上证 50 指数增强
A 类份额基金代码:016697
C 类份额基金代码:016698
基金运作方式:契约型开放式
基金合同生效日:2023 年 3 月 14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: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
根据《基金合同》第五部分“基金备案”第三条约定:“基金合同生效后,连续 20 个工
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,基金管
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;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
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,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,基金合同终止,无
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。”
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日终,本基金已连续 47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
元的情形。
若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日终,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
元的情形,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,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
人大会。
三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
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,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。
务期间,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。
予以关注。
律 文 件 ,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(www.huatai-pb.com)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:
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
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
《招募说明
书》等法律文件,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
匹配的产品。
特此公告。
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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